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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
2017-08-30    点击:127次

菏泽市定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公开指南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局在职权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

1、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2、内设工作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3、部门制度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工作流程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动态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局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本局编制了菏泽市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定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trsj.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本

局综合室查阅(地址:定陶区东丰路中段;查阅时间:工作日办

公时间;联系电话:0530-2219081)。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本主动公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2.公开形式

本局主动公开信息以网上公开为主要形式。本局网上信息公开地址为http://www.dtrsj.gov.cn/此外,还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辅助形式主动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

3.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申请获取相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

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提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申请获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定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受理书面提交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dtrsj.gov.cn/。

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申请,本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办理申请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

的,本人可向本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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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菏泽市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室(政策法规股)

办公地址:定陶区东丰路中段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0530-2219081

传真号码:0530-2223631

电子邮箱:dtxzhs6815@163.com

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菏泽市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室(政策法规股)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未依法履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菏泽市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申

请表

               (指南)附件1.菏泽市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菏泽市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指南)附件2.菏泽市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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